记者4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其中包括放开烟叶收购价格。放开铁路散货快运、铁路包裹运输价格,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的货物运价、客运专线旅客票价。放开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全面放开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输价格;放开101条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等。
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国家发改委要求地方放开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